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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

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
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3-05

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

【概要描述】在2月6日召开的湖北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,湖北省粮食局局长张爱国表示,2015年全省粮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:支持150家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仓储、烘干整理、晒场设施项目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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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月6日召开的湖北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,湖北省粮食局局长张爱国表示,2015年全省粮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:支持150家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仓储、烘干整理、晒场设施项目建设。   在张爱国看来,种粮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均被认定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。   2014年,我省已经争取财政资金5000万元,支持了146个项目。湖北省粮食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。   此外,湖北省2015年还将努力实现粮油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;维修改造危仓老库73亿斤,新建仓容22亿斤,落实农户储粮标准装具8万套,重点支持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5家、连锁经营店862家;军粮质量合格率100;涉粮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,政策性粮油出入库检验率100;基本完成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一县一企、一企多点改革任务。   张爱国表示,当前粮食生产和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,对粮食经营理念、发展方式、管理模式都将产生深刻影响,粮食行业发展迈进了改革转型、创新发展和依法治粮的新阶段。粮食部门服务的对象、粮食生产经营方式、粮食消费需求以及粮食流通监管方式,均发生了大的变化。据介绍,一是粮食部门服务的对象发生了大变化。种粮大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快速发展,成为粮食产业的重要力量。二是粮食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大变化。互联网、电商、连锁经营等新技术新业态与粮食产业加快融合,如何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,是粮食行业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。三是粮食消费需求发生了大变化。随着粮食消费结构提档升级,居民对优质粮油的需求越来越大。如何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差异化需求,是粮食行业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。四是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发生了大变化。各级粮食部门在行为方式上,要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,全面推进依法治粮,加快建设法治粮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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